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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最新政策

  • 天富
  • 2023-03-14 17: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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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建房最多可以批多少新政策 目前我国农村建房政策有所变化,下面是最新的相关政策: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的《关于完善农村集体...

农村建房最多可以批多少新政策

目前我国农村建房政策有所变化,下面是最新的相关政策:

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的《关于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房,依法享有建房权益,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同时,每户家庭只能建一套符合规划和建设标准的住房,有配偶的可以一起建设一套住房,但合建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因此,按照规定,每户家庭在农村只能建造一套住宅,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具体批准建房数量还要根据当地的规划、土地使用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考量和审批。

集体建设用地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也是属于村集体土地,农民所拥有的是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土地政策

农村土地最新政策有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1、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

2、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2018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

从目前来看,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回到家乡建设房子,而这时经常会遇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问题,它是指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流转、同权同价,那么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8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有哪些

1、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合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相关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相关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

2018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新政策有哪些

1、从《决定》中可以看出,为了建立城乡之间的和谐的建设用地,以及在符合规划及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另外在相关规定中中指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2、据相关规定显示,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经被允许入市,关于它的政策也出台了不少,比方说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用地市场城乡统一等等,这些政策使得农村土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2018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新政策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2018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新政策的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农村土改房新政策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主要就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为此,《通知》首先重申了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这是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是国家权力,违反规划和不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二是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要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三是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禁以各种名义擅自扩大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并重点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整理折抵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作出了明确的限制。

四是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租代征是当前农村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了遏制这一违法势头,《通知》要求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行为,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五是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国土资源部要会同发展改革、监察、农业、建设等部门,依据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坚决制止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举例 解读分析

今天为大家具体介绍的是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新政策,由此入手可以得知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主要包括土地确权问题,或者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贷款问题,以及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方面的实施问题,根据地区的不同具体的规定有一定的区别,我们应该尽可能了解当地最新最全面的改革政策,结合国家的宏观调控,设计自己最靠谱的方案,这样子才可以最大化令人满意的价值和效果。

一、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有哪些?

①土地确权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均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

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地区。

④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

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

⑤“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

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

2017年新政策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①土地确权完成后,再申请土地的难度上升

众所周知,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然而,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都比较紧张,很少预留机动地,而且没有一定的流转机制,所以土地确权后,农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申请到土地的机会,因为

②土地价值有望大幅提升

依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将会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了,届时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价值将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农民因此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福利。

③退出宅基地补偿可能会有所提高

现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农村形成大量的空余或闲置宅基地,如果这些宅基地得不到合理利用,就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随着2017年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多个地方将会把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提升退出农民的补偿金额。

通过上文可以得知,一般来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包含的范围是比较宽泛的,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土地贷款的额度流程注意事项,以及一些土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建设高标准农田方面的注意事项,它们都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从农民的切身利益角度出发介绍的一些关键性的板块,大家可以参考上文、结合当地最新最全的土地改革政策,调整自己土地方面的策略和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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